2020年4月guo家标准委发布了多项VOCsguo家强制性标准,规范了涂料、胶黏剂、油墨和清洗剂中VOCs测试方法和限制要求。针对清洗剂中VOCs强制性标准的一些常见问题,ICAC(中国工业清洗协会)进行了相关解答,详细整理如下:
问:哪些清洗剂必须符合GB 38508-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uo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答:从清洗剂应用的工业领域来分析,除“航空航天、核工业、半导体(含集成电路)制造”领域的“清洗剂”外,工业生产和服务领域所使用的“清洗剂”产品都必须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的要求。
从清洗剂的定义来分析,在工业生产和服务活动中,以去除“装置、设备、设施、产品表面的污垢(包括油脂、涂料、油墨、胶质、积碳、粉尘等)”为目的,而使用的具有“化学溶解、络合、乳化、润湿、渗透、分散、增溶、剥离”功能的“液体化学品或制剂”就应属于清洗剂(无论这一物质是否被命名为清洗剂)。
还有极个别的特殊情况,暂时也不宜按清洗剂对待。如一些打印机墨盒里会自带少部分用于墨盒堵塞时清洗疏通油墨通路的有机溶剂(部分墨盒生产企业称之为“清洗剂”)。
问:能否具体列出《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uo家强制性标准中限制使用的化工产品清单?
答:按照标准的定义,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标准大气压101.3kPa下,初沸点小于等于250℃,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按照此定义,我们常见的可用于清洗并且能够自然干燥的所有有机溶剂,都被包含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范畴之内,涉及的具体化工产品门类有:醇、酯、醚、酮、醇醚、苯系溶剂、直链烷烃和异构烷烃、直链烯烃和异构烯烃、卤代烃、芳香烃类等等。具体可用于清洗剂的化工产品种类太多,难以一一列举。
问:关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中有机溶剂类清洗剂的VOCs限值为900g/L,因为卤代烃溶剂密度都大于1,又涉及溶剂的共沸特性,很难满足VOCs限值,针对这种实际存在的问题,怎样解决?
答:按照《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规定,有机溶剂类清洗剂的VOC限值为900g/L,也就是说任何类型的有机溶剂型清洗剂都必须符合强制标准规定,不能有例外。对于全部使用卤代烃复配的清洗剂,因为密度都大于1,这就是超过了标准限值,这种情况要求清洗剂提供商应使用部分密度小于1的产品进行复配,减少毒害性较强的卤代烃使用剂量,以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当然也可以使用标准中允许扣减的密度大于1的某种(或几种)有机溶剂进行复配,如对氯三氟甲苯、1,1,1,3,3-五氟丙烷(HFC-245fa)、1,1,1,3,3-五氟丁烷(HFC-365mfc)、1,1,1,2,2,3,4,5,5,5-十氟戊烷(HFC-4310me)、顺式1,1,1,4,4,4-六氟-2-丁烯(HFO-1336mzz-z)、反式1,3,3,3-四氟丙烯(HFO-1234ze)、1,1,2,2-四氟乙基-2,2,2-三氟乙基醚(HFE-347)、甲基九氟丁醚1,1,1,2,2,3,3,4,4-九氟-4-甲氧基丁烷(HFE-7100)、乙基九氟丁基醚(HFE-7200)这样复配的清洗剂比重大于1,扣减后仍可以符合强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