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商超和仓库,针对进口的货物,在上架和入库前都需要提供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杀报告,也包括了很多进口的食品冻品,海关基本上也会对货物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但不会出具相关的证明,那么我们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杀报告要去哪里做呢?
我司可以提供货物的核酸检测和消毒,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年11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病毒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毒对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输入风险,实现“安全、有效、快速、经济”目标,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的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避免货物积压滞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0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9号)、《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45号)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
(三)消毒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的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的消毒。
(四)有关原则。
全面消杀,严防输入;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节约成本,快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