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泥土拌合用水检测标准:JGJ63-2006
混凝土拌合用水的类型
1.混凝土拌合用水按水源可以分为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以及经适当处理或出之后的工业废水。
2.符合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可拌制各种混凝土。
3.海水可用于拌制素混凝图,但不得用于拌制钢筋混凝土图和预应力混凝土。有饰面要求的混凝土不应用海水拌制。
4.混凝土生产厂及商品混凝土厂设备的洗刷水,可用作拌合混凝土的部分用水。注意洗刷水所含水泥和外加剂品种对拌合混凝土的影响,且较终拌合水中氯化物、硫酸盐及硫化物的含量应满足表格1中的要求。
技术要求
1.拌合用水所含物质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不应产生以下有害作用:
a.影响混凝凝土的和易性和凝结;
b.有损于混凝土强度发展;
c.降低混凝土的耐久性,加钢筋腐蚀及导致预应力钢筋脆断;
d.污染混凝土表面;
2.用待检验水和蒸馏水(或符合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试验所得的水凝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得大于30min,其初凝和终凝时间尚应符合水泥标准的规定。
3.用待检验水配置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28d抗压强度(若有早期抗压强度要求时需增加7d抗压强度)不得**用蒸馏水(或符合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拌制的对应砂浆或混凝土抗压强度的90%。
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的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项目 | 预应力混凝土 | 钢筋混凝土 | 素混凝土 |
PH值 | >4 | >4 | >4 |
不溶物mg/l | <2000 | <2000 | <2000 |
可溶物mg/l | <5000 | <10000 | |
氯化物(以cl-计)mg/l | <5000 | <1200 | <3500 |
硫酸盐mg/l | <600 | <2700 | <2700 |
硫化物mg/l | <100 | - | - |